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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者团简介

长春人文学院心灵使者团具体工作要求和职责

发布日期:2023-06-12 09:26 点击数:

长春人文学院心灵使者团是校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指导下的自发的工作组织,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同学全面健康成长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为适应新形势下的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的需要,以“宣传心理知识、引导健康人生、为同学们的心理健康服务”为宗旨,及时发现存在心理异常的学生,掌握其心理健康动态,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策略。以“尊重学生、理解学生、帮助学生、引导学生”为工作理念,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学生,积极努力扎实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强政治思想修养,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严格把握活动的政治方向,以特色理论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

二、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模范贯彻执行《长春人文学院学生文明行为规范》;

三、心灵使者团成员要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发扬积极诚恳,认真负责,乐于助人的精神,积极、主动、热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注重培养民主意识,充分调动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团结协作,共同促进团队的发展;

五、保持踏实、严谨的工作作风,执行学校及心灵使者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横向沟通和联系,认真完成心灵使者的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六、不断加强专业学习水平,注重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增强业务工作水平,全面加强自身素质建设;

七、深化全局工作观念,时刻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

八、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心灵使者的先锋模范作用。


工作职责

一、及时了解、汇报学生的心理需求情况。

二、及时发现、汇报心理行为异常学生。

三、在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老师的指导下,监控并及时汇报学生的心理动态。

四、定期如实地总结、提交工作记录(电子版)。

五、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心灵使者”业务培训及研讨交流会。

六、积极参加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心灵使者团组织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08年10月27日制订

2023年6月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