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431-84575113

心理委员章程

心理委员工作条例

发布日期:2023-12-25 14:05 点击数:

(2009年9月)

1.积极诚恳、认真负责、乐于助人。

2.主动了解学生心理需求,动态监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发现、汇报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3.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帮助学生认识健康心理对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

4.帮助学生消除心理困惑,解决实际问题,增强克服困难、承受挫折的能力,珍爱生命、关心集体,悦纳自己、善待他人。

5.策划、组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学生思想、感情上的交流与沟通,努力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6.沟通、联络所在学院的学生干部及寝室长。

7.严格遵守保密性原则,不得泄露中心要求保密的信息及个人掌握的相关信息,更不允许提供给新闻媒体作宣传报道。如有违反,按违纪处理。

8.工作中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与学院负责人联系。

9.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 上一条:没有了!
  • 下一条:没有了!